漢堡
03/06/1996

Doe訴Pataki案

法律援助協會就紐約州1996年《性罪犯登記法》的合憲性問題提起集體訴訟。該法案要求在法案生效前被判犯有性犯罪的人員在其當地警察局登記,並強制公開其身分和地址。該法案還規定,性犯罪者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將在聽證會上對這些人員進行風險等級評估,但卻未提供最基本的正當程序保障。在我們的訴訟中,我們辯稱該法案侵犯了我們客戶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享有的正當程序權利,具體表現在:1)未提供充分的風險等級評估聽證會提前通知;2)未提供律師協助;3)未在聽證會前向我們的客戶披露委員會建議所依據的證據;4)未確立律師對“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證據”作為證明上訴委員會提出的權利。紐約南區法院同意這一觀點:該法案剝奪了我們客戶在風險等級評估聽證會上「獲得正當程序的基本要素」。我們的客戶約翰·科伊患有嚴重的認知障礙,在該法案生效前,他曾因強吻鄰居而被定罪。在風險等級評估聽證會上,他沒有律師在場。委員會錯誤地認定他被控強姦,並將其風險等級評定為2級(中度風險)。他最終找到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師並提起上訴,但複審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因為該法案沒有提供上訴途徑。

在我們的訴訟中,我們還辯稱,該法案在定罪之後(其中許多是透過認罪協議達成的)增加後果的做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十款的禁止溯及既往條款。雖然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同意該法案的公共通知條款懲罰了在其頒布之前犯罪的人,但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這一判決,認為通知要求並不構成違反禁止溯及既往條款的「懲罰」。兩級法院均認定法案登記的追溯適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