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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澄清兒童律師的作用

法律援助協會青少年權利業務首席律師 Dawne Mitchell 與 AFC(兒童律師)專家、兒童律師協會主席兼創始人 Karen J. Freedman 和執行董事 Glenn Metsch-Ampel 以及兒童法律中心執行董事 Liberty Aldrich(已退休)在為《兒童法律援助協會》撰寫的一篇新專欄文章中,詳細闡述了律師在家庭法庭代表兒童時所發揮的作用。 紐約法律雜誌.

他們寫道:“AFC 是訴訟中唯一有義務向法庭提供諮詢和法律辯護立場的參與者,這種立場是基於對兒童的願望和需求的冷靜和客觀的表達。” “規則 7.2 規定 AFC 有義務以符合兒童能力的方式與其客戶協商以確定兒童的情況,並以客戶的意願為指導。”

“不"法官的任務是確定孩子的最大利益,」他們繼續說道。「這是他們的工作,他們每天都忠實地履行職責。他們應該有機會根據完整的記錄做出決定,而如果不考慮孩子的情況,這一決定就不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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